我计划在年底花一些时间,谈一谈我构思已久的定义:福楼拜的新散文。
西方文学的叙事传统,是从诗歌的疆域中被切割出来的。文学最早的叙事功能,由诗歌代劳,比如史诗,后来又出现了戏剧。诗是旧文学的卓越形式,但诗歌的韵律组合更容易耗尽,戏剧则过于复杂,远离了文字。只有散文,刚诞生不久,仍在等待它的荷马。到福楼拜的《包法利夫人》,散文也接受了诗的要求,同时远离戏剧。
他的散文风格由几个部分构成,所以我也会分成几个小标题。也许随着重读的深入,我会不断修改这几篇文章,不是为了批评,而是为了记录。理应如此。
我的主要参考文献包括各个译本的福楼拜小说、福楼拜的私人书信(俗称《文学书简》)、《文学讲稿》的《包法利夫人》一章、《评传》、《鹦鹉》等。
Le Mot Juste
我们得从一个跟福楼拜完全不同的作家说起。博尔赫斯,他的两部短篇,《翁德尔》,还有《镜子与面具》,都在讲述寻找一个词的故事,像是在寻找一个终极答案。这是一种很有趣的思维。中国古代诗人也讲究“炼字”,但重点似乎只在过程,语言选择的过程,是“推”还是“敲”。但在很多现代作家眼中,寻找词语已近乎一种目的,强调选择的结果。
Le Mot Juste,恰当的词,唯一恰当的词,这是福楼拜最流行的观念。他认为,悦耳的词语,就是唯一恰当、美妙、和谐的词语,唯一准确的词。悦耳与准确存在某种必要关系。莫泊桑归纳得好:
无论你想说明哪件事,只有一个名词能将它表达清楚,只有一个动词能使它活灵活现,只有一个形容词可以将它修饰。因此,必须寻找这个名词、这个动词、这个形容词,直到找着为止,千万不要满足于“差不离”、千万别求助于虚假的东西——即使这颇能取悦于人,更不可油嘴滑舌、回避困难。
另外,对的词,得用在对的地方,才算恰当。用对了,词本身就熠熠生辉。不必惊天动地,可以是寻常话,甚至是老话,俚语也行。一个标点也顶事,一个该停的逗号,能把人震一下。而对同音重复深恶痛绝,也是寻找过程中的必然。尽管普鲁斯特对福楼拜的赞赏总是有所保留,他也赞同,好的文学就是要被人读、让人听的。他用自己在黑夜中激奋、敏锐的嗓音,兴奋地投入到写作中,就像是跳上了一条飞毯……
这是福楼拜的私人理论,对弟子、对友人说,在信里,而不是课堂上说。但全世界的作家都记在心里,视之为使命、责任、信仰:唯有一个词可以表达完整的思想,而作家的职业要求就是找到这个词,决不罢休。写作的幸福也在其中。
我最早意识到这个理念,是在《塞巴斯蒂安·奈特的真实生活》里。纳博科夫写得清楚:
他在使用词语方面煞费苦心,分外痛苦,这有两个原因。一个是这类作家都会遇到的情况:他们必须跨越横亘在“表达方法”和“思想”之间的深渊;你会感觉恰当的词语、唯一可用的词语就在远处雾蒙蒙的对岸等着你,这种感觉令人发疯;而尚未裹上衣服的“思想”则在深渊这一边吵着要那些词语,这让人战栗。塞巴斯蒂安不用现成的短语,因为他想说的事情都有特殊的身材,他更知道真正的概念如果没有量身定做的词语来表达就不能算存在。所以(用一个更近似的比喻),表面赤裸的“思想”要求穿上衣服,好让人们看见它,而躲得很远的词语并不是表面上的空壳,它们只不过等着已被它们遮蔽的“思想”来点燃它们,启动它们。(谷启楠译)
为避免陈词滥调,塞巴斯蒂安·奈特,乃至纳博科夫自己,还有乔伊斯等人,都逐渐变得深奥。可见这是一套危险的理论。亨利詹姆斯就曾批评福楼拜不放过自己的语言,抓不住主要矛盾。
但福楼拜用一往无前的意志,以及长期的诚实,来摆脱危险,这诚实近乎老实。他一改再改,总无宁日。可怜的他没有因为熟能生巧,就体验到恰当之词的丰收。他在 [[鲁昂扫墓记#大喊大叫屋|“大喊大叫屋”]] 痛苦地写作,完美主义地写作,既拒绝陈腐,也拒绝过度的创新。他并不因这种完美主义而虚荣,反而像受难的僧侣一样谦逊。
终于,在熟练运用恰当的词以后,福楼拜归纳出一种客观的风格。
Le Style Impersonnel
福楼拜让事情变得清晰,他归纳出某种客观性艺术,帮助作家找到那个词。许译以夏尔之死为例,说明《包法利》是“客观性艺术”的典范。第一段是夏尔所作所为、所见、所闻、所感,第二段是白尔特所作所为、所见、所说、所感、所为、所见、所知。而不是作者所作所为、所见所闻、所感所知。
第二天,夏尔走到花棚下,坐在长凳上。阳光从格子里照进来;葡萄叶在沙地上画下了阴影,茉莉花散发出芳香,天空是蔚蓝的,斑蝥围着百合花嗡嗡叫,夏尔仿佛返老还童,忧伤的心里泛滥着朦胧的春情,简直压得他喘不出气来。
七点钟,一下午没见到他的小贝尔特来找他吃晚餐。
他仰着头,靠着墙,眼睛闭着,嘴巴张开,手里拿着一股长长的黑头发。
“爸,来呀!”她说。
以为他是在逗她玩,她轻轻地推了他一下,他却倒到地上。原来他已经死了。
福楼拜推崇“Le Style Impersonnel”,客观的风格。人们给他打上的标签,也是那些从客观而来的衍生词:客观性艺术、绝对客观、纯客观、反对主观;真实、准确、科学、中立、冷静;作者退出小说、隐匿、“不介入”、如上帝般无处不在而又无迹可寻、于小说恰如上帝于宇宙、“神出现于万象之创造,而不出现于人世。艺术家对于创造的态度,也应如斯也”(芥川译);非人化、非个人化、非人格化;冷淡、冷漠、残忍、残酷;石化(萨特语)、石化喷泉;输送带(人一点都不用动就可以往前,普鲁斯特语)……
太多了。表面来看,客观是为了反对主观。有些作家,比如雨果、巴尔扎克,字里行间都是议论,爱恨褒贬旗帜鲜明。他们也是非常好的小说家,但使用旧手法。如果话语音量太高,作者时不时跳出来,转移读者的注意力,或者不停说教,东拉西扯,扮演故事中一个不存在的角色,要么死乞白赖地附身在人物上,难免会令人生厌。这种手法老一辈用得很好,但已经落伍。
客观也常用于反对浪漫。但反对这个,是不是就赞成那个?赞成现实主义或自然主义?也不尽然。自然主义几乎与左拉等同,也很客观,在当时也是新的。但那是一种下等的现实主义。我不是说左拉下等,左拉比自然主义强,而是指能被归于这个主义的描写下等。反对浪漫的流派很多,福楼拜未必和所有人一个思维。这里面还有一些 [[在座的都是主义|旧的流派]]。
只有福楼拜的手法是新的,是一种上等的写实。1866 年 12 月,福楼拜写 信 给乔治桑,提出了“客观即普遍,普遍即典型,典型即有趣”的概念:
我不认为,(与您不同),==“理想艺术家的性格”==能有什么好作为。那会是个怪物。——艺术不是为了描绘特例而存在的。——而且,我对于把我的任何一点“心声”写在纸上,都感到一种无法抗拒的厌恶。——我甚至认为,一个小说家==无权对任何事物表达自己的观点==。难道上帝表达过他的观点吗?这就是为什么我有不少东西使我窒息,我想一吐为快,却又咽了回去。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?毕竟,随便一个普通人都比古·福楼拜先生更有趣,因为他更==普遍==,因此也更典型。
从他开始,小说家尽量去除情节的人工化,通过事实的组织,让读者听见私人的声音。让小说人物自己展示自己,让他的行为符合自己,人物的性格、命运,以及人物与人物的关系也全都自然发育,随环境的变化发展,毫不刻意地找到归宿。哪怕无法否认话语的存在,也要让话语的提示降到最低,不让读者意识到。就像描写一块岩石,没有裂隙,也没有赘物。
然而任何句子,都不可能是绝对客观的,句子都有文化背景,有目的,有需要完成的任务。追求绝对客观的努力,完全再现客观事物的企图,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,就好比任何写作都会有一定自传性。写作就是选择,主题的选择、遣词造句的选择,哪怕极力隐藏,也无论是否愿意,作家选择的文本都不可能脱离他本人的个性。
福楼拜理解的艺术至上,根本上也在表达主观情感,只是必须找到与这种特定情感构造相同的客观对应物,可能是一件物体、一种情景、一连串事件,必须用恰当的词寻找和表达。所以他写“包法利夫人走近壁炉”,而不是说她感到冷。只不过由于恪守原则,福楼拜越写越灰色,到《情感教育》,就要比最灰色的生活更灰色,偶尔有一些让人忍不住打呵欠的东西。但这不是作家的问题,无法欣赏深邃神秘的灰色,是书读得太少的问题。
正因为这是一种无限接近不可能、如西西弗斯般的艺术手法,所以它才是新手法。曹公也如此,写作时几乎不显露自己的态度。福楼拜以前的作家,讲述一个故事,而他描写一个故事,像是画家、摄影师,这跟十九世纪的时代精神相符,但又和二十世纪的精神相悖。他以后的作家,常常会思考一个故事,不间断地思考。
Madame Bovary, C’est Moi
要从作品中删去作者的意见,但不是删去作者的个性。《包法利》连载一段时间后,福楼拜收到一位陌生女子的信,署名是勒鲁瓦耶·德·尚特皮,也是一位小说家,信中说:
“作为《巴黎杂志》 的订户和忠实读者,我从一开始就读了您那部真实和激动人心的悲剧《包法利》。首先我相信您已完成一部自然和真实的杰作。是的,这就是我出生和生活的外省风俗。先生,我要告诉您的是,我是多么理解这位可怜的包法利夫人的忧愁、烦恼和不幸……不,这个故事不是虚构的,它是真实的,这位女子她存在,您一定目睹了她的生活、死亡和痛苦……”
一个牧师,迪庞卢主教,也说艾玛很真实,因为他曾在外省听过如此多妇女的忏悔。福楼拜则直说,包法利夫人就是他。
表面上看在反对浪漫主义的骑士小说,把主角写得越搞笑,就越让人难过。包法利也是一样,表面上是在反对浪漫主义的爱情小说,但把主角写得越幼稚自私放纵庸俗一堆缺点,也越让人感到伤心。
据说“X,就是我”这个句式,来自塞万提斯的遗言,有人问他堂吉诃德的原型是谁,他如此作答。在十九世纪,一个普通读者,乍听说“Madame Bovary, c’est moi”,艾玛就是福楼拜,恐怕第一反应也会是:怪文豪又作惊人语。毕竟福楼拜崇尚“客观的描写”,恰恰处于主观“就是我”的对立面。这句话到底是不是福楼拜说的,我也一直没发现证据。
《包法利夫人》的奇怪之处就在这里。它没有十分,也是九点八分接近了客观。人物都自行其是,不必透过作家的个性去看待他们。一只搓着腿的苍蝇、一颗绷紧伞面上滑落的水珠,都在传递语言客观化、科学化的野心。但福楼拜不可能从中排除自己的个性。他的个性太大,当他选择要写这个故事,刚开始设计人物情节,个性就已经冒头。
有的作家个性让人欢喜,有的让人讨厌,或者让我讨厌,这都没关系。他们用个性展示的世界,也让人喜欢或讨厌,这都无所谓。喜不喜欢是读者的事。
福楼拜认为,语言的表达,本身就能够展现事物的真实性。但这归根结底是一种理性与感性的真实。要客观,其实是他的文学理念,更多来自书信。
基于这种理念,他言行一致地进行实验,躲在艾玛、夏尔、郝麦后面,冰一样客观,谜一样矜持,苦行一样努力,拿自己先进的土办法教莫泊桑。结果:包法利夫人就是我!这句话以“我”为中心,很主观。描写爱玛服毒自尽,他也幻想出中毒的症状,不得不寻医问诊。
乔治桑看得明白:“你隐藏着你的心,可你心里的爱、厌恶,谁读不出来?”归根结底,很多人物来自作者的心灵,严格来说,任何现代文学作品,其实都具有某种自传性。艾玛、安娜、拉斯克尔尼科夫。纪德说:“艺术家是把内心的某一因素发展起来,借许多间接经验,从旁控制,使之丰富。”
大作家都是以心灵丰富写人。每个角色都有作者本人的人性,尤其是主角。但他们不全是作者,也不全是某个个人,优秀的创作,又能让每个个人都包含在里头。
福楼拜深具文学理论家称之为“人格化”的那种作家特质,简言之,他有一种禀赋,能以强烈的力量变身为自己笔下的人物,从而对人物(按照作家意志)所遭遇的一切感同身受,就像幽灵。在完成了骑马偷情的第二部第九章后,他更是发狂一样地在 信 中写道:
不管怎样,无论写得好还是坏,写作都是一种美妙的事情!那是一种不再是“自我”的状态,而是游走于你正在描述的整个创造世界之中。就像今天,我是男人也是女人,是情郎也是情妇,我在秋日下午骑马穿过森林,黄叶飘落,我就是那些马,那些树叶,那阵风,那些话语,还有那抹红日——它让沉醉于爱中的人微合双眼。
此时作者没有如沉默的上帝那样掌控全局,而是如看不见的幽灵,附体于万物。这也一种近乎逍遥的境界。可能也是因为这样,他写女性不错,至少是受到了一部分好评,一位男性写一位女性叙述者,或者一位女性写一位男性叙述者的想法,似乎很荒唐。但如果马、树叶、风、话语、红日,世界万物都是他,那么艾玛也是他,他还能写好艾玛,就不难理解。
福楼拜以后的现代文学,没法学,一学就是低仿,只能学精神。福楼拜仍然可以学,他站在古典与现代的交界地。
La Nouvelle Prose
理论上,一本书,细节密布,写尽厌烦,从头读到尾,该是件累人的事。可真读下去,却不觉累。福楼拜笔下,那些琐碎事,件件新鲜,无一雷同。不腻,正因描写总在翻新;而事本身,又确实平淡,无甚波澜。如此一来,爱玛心里的那股子烦闷,便直观地、甚至带着点震慑人心地,落到你身上了。
新的、高级的写实,本该如此,像纳博科夫提出的“诗歌的精确加上纯科学的激情”,文学的祖先加上新的时代潮流。有点想象力的人应持一种观点,最高意义上的真实,除了写实,还要美妙,要点石成金,化腐朽为神奇,在黑白中画出色彩,在色彩中还要画出色彩。那是作者与读者之间关于现实、真实的默契。
创作的本质是虚构,好比第一句话就说萨姆沙变成了甲虫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[[在座的都是主义|现实主义在根本上是错误的]],在字面上也很糟糕。这个词非常空洞,还很难用。大师们一般都是在现实的关键部位进行敲击,要么发出悦耳的声响,要么展示这之下是空的、是假的,发生的一切都毫无意义。
基于虚构的写实,去思考诗歌与科学的美,这就是新的散文。
1852 年 1 月 16 日,他写 信 给科女士,说:在我看来,美的东西、我想要创造的,是一本关于“无”的书,一本没有外在依托的书,凭借其内部风格的力量自成一体,就像地球不需要支撑却悬浮于空中。一部几乎没有主题的书,或者至少主题几乎不可见——如果这有可能的话。最美的作品是那些物质含量最少的;表达越是接近思想,词语越是紧贴其上并随之消失,作品就越美。
他相信艺术的未来在于这样的方向:我看到,随着艺术的成长,它尽可能地在稀释,从埃及的方尖碑到哥特式的尖窗,从印度人两万行的长诗到拜伦的短句。形式在变得娴熟的同时逐渐淡化;它摆脱了一切礼仪、一切规则、一切限制;它抛弃了史诗而转向小说,抛弃了韵律而转向散文;它不再认同任何正统,变得像创造它的每个意志一样自由。这种摆脱物质性的解放体现在一切事物之中,连政府也跟随着这一趋势,从东方的专制到未来的社会主义。
结论是——“正因如此,没有美的或丑的题材。如果从纯艺术的角度出发,我们几乎可以确立这样一个公理:题材根本不存在,因为风格本身就是一种绝对的、看待事物的方式。”
他设计了一种漂亮的散文笔法,想让散文达到诗歌的成就。这种新的笔法,“它会像诗一般押韵,像科学语言一般准确,像大提琴声一般高低起伏,响亮夸张,它还有火花般闪光的枝形装饰;这种文笔会像尖刀一样刺进你的脑海;用这样的笔法,你的思想最终会在平滑的水面上航行,有如人们顺风疾驶着小船。”
《包法利夫人》也远离戏剧,角色在一种日常的、若无其事的气氛中相遇。艾玛莱昂在教堂中约会,但是一位向导走过来,没完没了、徒劳地闲扯,打断他们俩的相会。
唯一恰当的词、客观的风格、大的个性,当这些原创的东西组合成一种独特、完整、不可复制的和谐状态,风格就出现了。它体现了福楼拜作为一名艺术家思考和观察世界的方式,一种新时代文学的科学与道德观念。我认为最适合它的名字,应该是“福楼拜的新散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