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得从一个跟福楼拜完全不同的作家说起。博尔赫斯,他的两部短篇,《翁德尔》,还有《镜子与面具》,都在讲述寻找一个词的故事,像是在寻找一个终极答案。这是一种很有趣的思维。中国古代诗人也讲究“炼字”,但重点似乎只在过程,语言选择的过程,是选择“推”还是选择“敲”。但在很多现代作家眼中,寻找词语已近乎一种目的,强调的是语言选择的唯一结果。
Le Mot Juste,恰当的词,唯一恰当的词,这是福楼拜最流行的观念。他认为,悦耳的词语,就是唯一恰当、美妙、和谐的词语,唯一准确的词。悦耳与准确存在某种必要关系。莫泊桑归纳得好:
无论你想说明哪件事,只有一个名词能将它表达清楚,只有一个动词能使它活灵活现,只有一个形容词可以将它修饰。因此,必须寻找这个名词、这个动词、这个形容词,直到找着为止,千万不要满足于“差不离”、千万别求助于虚假的东西——即使这颇能取悦于人,更不可油嘴滑舌、回避困难。
而且,这个词得用在恰当的地方,才叫恰当的词。词本身未必惊人,是可以微不足道,甚至老生常谈的。一个标点符号也可以做到“必须”“悦耳”,一个适时给出的逗号可以震撼人心。一个好的句子里,每个部分都很重要。另外,对同音重复深恶痛绝,也是寻找过程中的必然。
这是福楼拜的私人理论,对弟子、对友人说,在信里,而不是课堂上说。但全世界的作家都记在心里,视之为使命、责任、信仰:唯有一个词可以表达一个人完整的思想,而作家的职业要求就是找到这个词。写作的幸福也在其中。
哲学家怀特海把这当成一种谬误,他认为并不存在“完美词典”,并不是每一种事物都对应一个词。但也有一些科学研究表明,人类大脑喜欢押韵的、顺耳的想法(也很喜欢第一个想法)。耳朵会自然而然地告诉我们,存在一个词,能够达成形式和内容、语言和思想的完美统一,就像音乐一样和谐。这样看来,文学与科学的距离更近,与哲学的距离更远。
尽管普鲁斯特对福楼拜的赞赏总是有所保留,他也赞同,好的文学就是要被人读、让人听的。他用自己在黑夜中激奋、敏锐的嗓音,兴奋地投入到写作中,就像是跳上了一条飞毯……
海明威有一个“比真实更真实”的说法,其实等同于比真实更“美”的讲述,这种美不是肤浅意义上的美。他的耳朵也能辨别一个词能否入耳,他坚决不用神圣、光辉、牺牲之类的大词;曾经有人问海明威,他会修改多少次初稿。他回答,这要看情况,《永别了,武器》最后一页,他重写了三十九次才满意。追问,是不是有什么技术问题,什么原因让你犯难?答,为了找到更正确的词汇。也正是在这本书里,他列出许多被污染的词。这些词被政客污染,不应再被谈论。他试着找其他能入耳、更悦耳的词来表达他们原本的涵义。当然他说的那些词还有另外的问题。
纳博科夫的讲稿里则说:“只有具备了文学天资,……才能……摆脱陈腐的语言,消除臃肿的文体,养成不找到合适的词语决不罢休的习惯,要找到一个既能准确表现它的细微层次,又能确切表达它的感情强度的唯一一个恰当的词。”他在《塞巴斯蒂安·奈特的真实生活》里也写得清楚:
他在使用词语方面煞费苦心,分外痛苦,这有两个原因。一个是这类作家都会遇到的情况:他们必须跨越横亘在“表达方法”和“思想”之间的深渊;你会感觉恰当的词语、唯一可用的词语就在远处雾蒙蒙的对岸等着你,这种感觉令人发疯;而尚未裹上衣服的“思想”则在深渊这一边吵着要那些词语,这让人战栗。塞巴斯蒂安不用现成的短语,因为他想说的事情都有特殊的身材,他更知道真正的概念如果没有量身定做的词语来表达就不能算存在。所以(用一个更近似的比喻),表面赤裸的“思想”要求穿上衣服,好让人们看见它,而躲得很远的词语并不是表面上的空壳,它们只不过等着已被它们遮蔽的“思想”来点燃它们,启动它们。(谷启楠译)
为避免陈词滥调,塞巴斯蒂安·奈特,乃至纳博科夫自己,还有乔伊斯等人,都逐渐变得深奥。可见这是一套危险的理论。亨利詹姆斯就曾批评福楼拜不放过自己的语言,抓不住主要矛盾。
但福楼拜用一往无前的意志,以及长期的诚实,来摆脱危险,这诚实近乎老实。他写作极为重视遣词、用字、音韵,一改再改,总无宁日。可怜的他没有因为熟能生巧,就体验到恰当之词的丰收。他在 [[大喊大叫屋]] 痛苦地写作,完美主义地写作,既拒绝陈腐,也拒绝过度的创新。他并不因这种完美主义而虚荣,反而像受难的僧侣一样谦逊。
李商隐写《李长吉小传》,谈到李贺作诗构思极苦,李母叹息说:“是儿要当呕出心肝乃已尔!”福楼拜的母亲也曾抱怨:“对语句的狂热已使你内心枯竭。”而他深以为然,以为母亲对自己的评价极好,自己也绝望地说:“这样写作,真该扇自己嘴巴。”写《包法利》时,他像“一个手指关节上系着铅球的人在弹钢琴”,历经数年,完成一项“缺乏快乐”的工作。果戈理说:“画呀,画呀,画得着了魔。”
但他到底有没有自己说得那么辛苦,这一点值得怀疑。福楼拜满腹牢骚,却用流畅的语言抱怨,说自己写不好。他笔耕不辍,写了二十五年,只是慢,但好像没瓶颈。这样写作需要大量研究,使他精疲力竭,产能极低,远逊于巴尔扎克、左拉。相比之下,莎士比亚的优点是“从来一行也不改”(never blotted out line,本·琼生引述演员们的说法)。是他刚下笔就找到了唯一恰当的词么,我不这样认为。只不过是在福楼拜以前,写作这件事仍然有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。
福楼拜让事情变得清晰,他归纳出某种客观性艺术,帮助作家找到那个词。许译以夏尔之死为例,说明《包法利》是“客观性艺术”的典范。第一段是夏尔所作所为、所见、所闻、所感,第二段是白尔特所作所为、所见、所说、所感、所为、所见、所知。而不是作者所作所为、所见所闻、所感所知。
第二天,夏尔走到花棚下,坐在长凳上。阳光从格子里照进来;葡萄叶在沙地上画下了阴影,茉莉花散发出芳香,天空是蔚蓝的,斑蝥围着百合花嗡嗡叫,夏尔仿佛返老还童,忧伤的心里泛滥着朦胧的春情,简直压得他喘不出气来。
七点钟,一下午没见到他的小贝尔特来找他吃晚餐。
他仰着头,靠着墙,眼睛闭着,嘴巴张开,手里拿着一股长长的黑头发。
“爸,来呀!”她说。
以为他是在逗她玩,她轻轻地推了他一下,他却倒到地上。原来他已经死了。
福楼拜推崇“Le Style Impersonnel”,客观的风格。人们给他打上的标签,也是那些从客观而来的衍生词:客观性艺术、绝对客观、纯客观、反对主观;真实、准确、科学、中立、冷静;作者隐匿、作者 “不介入”、作者退出小说、作者消失在作品后、作者如上帝般无处不在而又无迹可寻、作者于小说恰如上帝于宇宙、“神出现于万象之创造,而不出现于人世。艺术家对于创造的态度,也应如斯也”(芥川译);非人化、非个人化、非人格化;冷淡、冷漠、残忍、残酷;石化(萨特语)、石化喷泉;输送带(人一点都不用动就可以往前,普鲁斯特语)……
太多了。表面来看,客观是为了反对主观。有些作家,比如狄更斯、雨果,字里行间都是议论,爱恨褒贬旗帜鲜明。他们也是非常好的小说家,但使用的是旧手法。如果“话语”的音量太高,作者时不时跳出来,转移读者的注意力,或者不停说教,东拉西扯,扮演故事中一个不存在的角色,要么死乞白赖地附身在人物上,难免会令人生厌。这种手法老一辈的大师用得很好,但已经落伍。
客观也常用于反对浪漫。但反对这个,是不是就赞成那个?赞成现实主义或自然主义?也不尽然。自然主义几乎与左拉等同,也很客观,在当时也是新的。但那是一种下等的现实主义。我不是说左拉下等,左拉比自然主义强,而是指能被归于这个主义的描写下等。反对浪漫的流派很多,福楼拜未必和所有人一个思维。这里面还有一些旧的流派。
只有福楼拜的手法是新的,是一种上等的写实。从他开始,小说家尽量去除情节的人工化。普遍认为,高级的、“艺术的”作者必须通过“事实”的组织,让读者听见自己的声音。他们并不否认“话语”的存在,但要让话语的提示降到最低,尽量不让读者意识到。就像描写一块岩石,没有裂隙,也没有赘物。
然而任何句子,都不可能是绝对客观的,句子都有文化背景,有目的,有需要完成的任务。追求绝对客观的努力,完全再现客观事物的企图,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,就好比任何写作都会有一定自传性。写作就是选择,主题的选择、遣词造句的选择,哪怕极力隐藏,也无论是否愿意,作家选择的文本都不可能脱离他本人的个性。
福楼拜理解的艺术至上,根本上也在表达主观情感,只是必须找到与这种特定情感构造相同的客观对应物,可能是一件物体、一种情景、一连串事件,再用一个唯一恰当的词,将其写出来。所以他写“包法利夫人走近壁炉”,而不是说她感到冷。只不过由于恪守原则,福楼拜越写越灰色,到《情感教育》,就要比最灰色的生活更灰色,偶尔有一些让人忍不住打呵欠的东西。但这不是作家的问题,无法欣赏深邃神秘的灰色,还是书读得太少的问题。
正因为这是一种无限接近不可能、如西西弗斯般的艺术手法,所以它才是新手法。作者还在,但仿佛躲了起来,让小说人物自己展示自己,让他的行为符合自己,人物的性格、命运,以及人物与人物的关系也全都自然发育,随环境的变化发展,毫不刻意地找到归宿。这无疑是对的。
曹公也如此,写作时几乎不显露自己的态度,下笔相当克制;表面上看在反对浪漫主义的骑士小说,把主角写得越搞笑,就越让人难过。包法利也是一样,表面上是在反对浪漫主义的爱情小说,但把主角写得越幼稚自私放纵庸俗一堆缺点,也越让人感到伤心。
总的来说,福楼拜以前的作家,讲述一个故事,很少不带说书般的口吻,而他描写一个故事,像是画家和摄影师,这跟十九世纪的时代精神相符,但又和二十世纪的精神相悖。他以后的作家,常常会思考一个故事,不间断地思考。
《包法利》连载一段时间后,福楼拜收到一位陌生女子的信,署名是勒鲁瓦耶·德·尚特皮,也是一位小说家,信中说:
“作为《巴黎杂志》 的订户和忠实读者,我从一开始就读了您那部真实和激动人心的悲剧《包法利》。首先我相信您已完成一部自然和真实的杰作。是的,这就是我出生和生活的外省风俗。先生,我要告诉您的是,我是多么理解这位可怜的包法利夫人的忧愁、烦恼和不幸……不,这个故事不是虚构的,它是真实的,这位女子她存在,您一定目睹了她的生活、死亡和痛苦……”
一个牧师,迪庞卢主教,说艾玛很真实,因为他曾在外省听过如此多妇女的忏悔。福楼拜则直说,包法利夫人就是他。
据说“X,就是我”这个句式,来自塞万提斯的遗言,有人问他堂吉诃德的原型是谁,他如此作答。在十九世纪,一个普通读者,乍听说“Madame Bovary, c’est moi”,艾玛就是福楼拜,恐怕第一反应也会是:怪文豪又作惊人语。毕竟福楼拜崇尚“客观的描写”,恰恰处于主观“就是我”的对立面。
《包法利》的奇怪之处就在这里。它没有十分,也是九点八分接近了客观。人物都自行其是,不必透过作家的个性去看待他们。一只搓着腿的苍蝇、一颗绷紧伞面上滑落的水珠,都在传递语言客观化、科学化的野心。但福楼拜不可能从中排除自己的个性。他的个性太大,当他选择要写这个故事,刚开始设计人物情节,个性就已经冒头。
福楼拜认为,语言的表达,本身就能够展现事物的真实性。但这归根结底是一种理性与感性的真实。要客观,其实是他的文学理念,更多来自书信。
基于这种理念,他言行一致地进行实验,躲在艾玛、夏尔、郝麦后面,冰一样客观,谜一样矜持,苦行一样努力,诚实到老实的地步,拿自己先进的土办法教莫泊桑。结果:包法利夫人就是我!这句话以“我”为中心,很主观。描写爱玛服毒自尽,他也幻想出中毒的症状,不得不寻医问诊。
乔治桑看得明白:“你隐藏着你的心,可你心里的爱、厌恶,谁读不出来?”归根结底,很多人物来自作者的心灵,严格来说,任何现代文学作品,其实都具有某种自传性。艾玛、安娜、拉斯克尔尼科夫。纪德说:“艺术家是把内心的某一因素发展起来,借许多间接经验,从旁控制,使之丰富。”
大作家都是以心灵丰富写人。每个角色都有作者本人的人性,尤其是主角。但他们不全是作者,也不全是某个个人,优秀的创作,又能让每个个人都包含在里头。
福楼拜深具文学理论家称之为“人格化”的那种作家特质,简言之,他有一种禀赋,能以强烈的力量变身为自己笔下的人物,从而对人物(按照作家意志)所遭遇的一切感同身受,就像幽灵。在完成了骑马偷情的第二部第九章后,他更是发狂一样地写道:
写作是件赏心乐事啊,你不再是你自己啦,你走进了一个完全属于你所创造的世界里。比方说吧,今天,我,既是男人又是女人,既是情郎又是情妇,在一个秋日的下午,于大森林的纷纷黄叶之中策马奔驰,我还是那骏马,那风,我还是出自我的人物口中的词语,甚至是那红日,它让他们几乎闭上了爱已干涸的眼睛。
此时作者没有如沉默的上帝那样掌控全局,而是如看不见的幽灵,附体于万物。这也一种近乎逍遥的境界。可能也是因为这样,他写女性不错,至少是受到了一部分好评,一位男性写一位女性叙述者,或者一位女性写一位男性叙述者的想法,似乎很荒唐。但如果骏马、风、词语、红日,世界万物都是他,那么艾玛也是他,他还能写好艾玛,就不难理解。
福楼拜以后的现代文学,没法学,一学就是低仿,只能学精神。福楼拜仍然可以学,他站在古典与现代的交界地。
内心阴暗的保罗施拉德,曾经想让《出租车司机》的结尾更加日本、更加风格化,可能就像他心爱的三岛传记片。德尼罗杀人的场景够血腥了,但他仍然希望墙上有更多血迹。斯科塞斯表示反对,他说自己不是市川导演,他们也不是在拍《椿十三郎》,而且“每次我尝试拍那样的风格时,出来的结果总是不尽人意”。
斯科塞斯专门向昆汀解释,他看过那类日本电影,也很喜欢它们。但他的成长环境不一样,他所看见的暴力,或者暴力威胁,都是“真实的”“非常严肃”“对人有很大影响”。他只能按照自己想象的方式去做,就好像暴力会真实发生一样。
这或许也是《无间行者》的思路。普通的“写实”路线在拳击比赛、拯救雏妓的故事里都很奏效。但到了相对优雅的卧底故事里,就不是那么无懈可击了。斯科塞斯拍不好东方的、浪漫的东西,他只能按照自己最熟悉的风格拍。这种事情也可以上升到文化和美学层面,但那样很没意思。我想说的是,写实也有浪漫的,《无间道》就是。
如果用无聊的“主义”来命名,那是一种“浪漫主义的写实主义”,像是纳博科夫提出的“诗歌的精确加上纯科学的激情”。但干嘛非要起那么多现实主义的关联术语呢。没有谁能够统一达成意见。文学领域最不该的事就是有那么多主义。
福楼拜不相信主义或者流派,他说:“只要一行诗是好的,就别管它的流派。一行布瓦洛的好诗等同于一行雨果的好诗。”哪怕现在人不记得布瓦洛,对这话也该心里有数。路易十四那个年代的古典诗歌,可以和浪漫时代的诗歌一样好。一行诗只要是好的,就会失去流派,谁写的、哪天写下,都无关紧要。
拒绝使用主义词,应该推而广之。批判现实主义,说出来就能让人远离一个作家。根据我记忆中接受的教育,批判现实主义主要就是批判金钱、批判资本、批判丑恶的欧美社会。但在十九世纪,又有什么写实写法是不批判现实、不批判资本主义的呢?如果拿起《包法利》就抱着这种思维,那太扫兴,也对不起作者。
最可怕的词是“新现实主义”。在意大利电影的黄金时代,这一派导演,比如费里尼,总是以直接、写实、不矫饰的风格处理一些当代命题。从“新”字看,似乎说明之前还有某种现实主义。也许是在说十九世纪早期的那种现实主义吧。看笛福那个时代的现实主义,只能从忠实中想到教条、标签、死板。其实那种忠实已经很强,凡人的问题总是不够写实。
有点想象力的人会持另一种观点,上等的现实主义,应是最高意义上的真实——除了写实,还要美妙,要点石成金,化腐朽为神奇,在黑白中画出色彩,在色彩中还要画出色彩。那是作者与读者之间关于现实、真实的默契。
费里尼就毫不死板,他的现实主义总是个人化的,我愿称之为上等的写实、费里尼的写实,但什么主义也不是。写实之后,他还要寻求突破,后来也真就脱胎换骨了。他之所以能拍八部半、甜蜜生活,是因为他能拍大路、骗子、卡比利亚。就像乔伊斯先写完《都柏林人》才能再写《尤利西斯》。风格一下子大放异彩,无与伦比。
创作的本质是虚构,好比第一句话就说萨姆沙变成了甲虫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现实主义在根本上是错误的,在字面上也很糟糕。这个词非常空洞,还很难用。大师们一般都是在现实的关键部位进行敲击,要么发出悦耳的声响,要么展示这之下是空的、是假的,发生的一切都毫无意义。
福楼拜当然是现实主义,但狄、陀、托,甚至更早一点的雨果,浪漫主义的代表,也有现实主义的时候。他们之间的区别很大,对这个词的态度也各有不同。福楼拜又算哪种类型的现实主义呢?他本人就算一种类型。真正的艺术家都是一个小宇宙。福楼拜用个性来表现人物,用浪漫主义的语言表现浪漫主义的个人,使得浪漫主义也成了现实主义的一部分,借现实主义的艺术,超越了浪漫主义的自我。后来他又写了一些新的东西——创建现代现实主义小说的人,几乎也是第一个打碎这个主义的人。
1852 年 1 月 16 日,他写 信 给科女士,说:在我看来,美的东西、我想要创造的,是一本关于“无”的书,一本没有外在依托的书,凭借其内部风格的力量自成一体,就像地球不需要支撑却悬浮于空中。一部几乎没有主题的书,或者至少主题几乎不可见——如果这有可能的话。最美的作品是那些物质含量最少的;表达越是接近思想,词语越是紧贴其上并随之消失,作品就越美。
他相信艺术的未来在于这样的方向:我看到,随着艺术的成长,它尽可能地在稀释,从埃及的方尖碑到哥特式的尖窗,从印度人两万行的长诗到拜伦的短句。形式在变得娴熟的同时逐渐淡化;它摆脱了一切礼仪、一切规则、一切限制;它抛弃了史诗而转向小说,抛弃了韵律而转向散文;它不再认同任何正统,变得像创造它的每个意志一样自由。这种摆脱物质性的解放体现在一切事物之中,连政府也跟随着这一趋势,从东方的专制到未来的社会主义。
结论是——“正因如此,没有美的或丑的题材。如果从纯艺术的角度出发,我们几乎可以确立这样一个公理:题材根本不存在,因为风格本身就是一种绝对的看待事物的方式。”
后来他又写信,说他设计了一种漂亮的散文笔法(西方人口中的散文大多是和诗歌对应),他想让散文达到诗歌的成就。诗是旧文学的卓越形式,但诗歌的韵律组合更容易耗尽,散文却刚诞生不久,仍在等待它的荷马。同时,这种散文应该远离戏剧。角色在一种日常的、若无其事的气氛中相遇。艾玛莱昂在教堂中约会,但是一位向导走过来,没完没了、徒劳地闲扯,打断他们俩的相会。
这种新的笔法,“它会像诗一般押韵,像科学语言一般准确,像大提琴声一般高低起伏,响亮夸张,它还有火花般闪光的枝形装饰;这种文笔会像尖刀一样刺进你的脑海;用这样的笔法,你的思想最终会在平滑的水面上航行,有如人们顺风疾驶着小船。”
唯一恰当的词、客观的描写、艺术家的个性,当这些原创的东西组合成一种独特、完整、不可复制的和谐状态,风格就出现了。它体现了福楼拜作为一名艺术家思考和观察世界的方式。我认为最适合它的名字,应该是“福楼拜的新散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