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派对上,朱利安巴恩斯听费迪南德·芒特说起:他每年重读《包法利夫人》。芒特称,这是份文学上的功课,也让他乐在其中。巴恩斯心生钦佩,却也暗自嫉妒。芒特重读的次数,远超他这位自诩的“福学家”。巴恩斯因此对自己深感不满,不禁自问:为何自己不能像芒特那样,年年重读?
此后数年,巴恩斯屡次与芒特相遇。芒特那份自在,总令他心生不安。十五年后,巴恩斯终于向芒特坦露了这份不安。芒特却困惑不解。原来,巴恩斯肯定听错了。芒特并非年年重读福楼拜,甚至不记得上次阅读是何时。
Charles,作为法国人名时应为夏尔,而非查理。查理听起来像英国人。波德莱尔就叫夏尔。
包法利这个词的词根可以追溯到拉丁语的“bovis”,意为“牛”。
“下坡发力”。一个信与恕、也很土的好人,死于悲伤。其中“恕”是一种难得的品质。婚后“精神平静,肉体满足”,不像艾玛,“我的上帝!我为什么结婚?”。
法语里的灵魂是“âme”。
“艾玛”比“爱玛”更现代,还能跟奥斯汀女士的书区别开。“爱玛”这种译法总是令我想起“波华荔夫人传”。当然,“福楼拜”这类约定俗成的另说。
Rodolphe Boulanger。道德败坏的乡绅。与艾玛会读的《巴黎的秘密》主人翁同名。罗多夫比罗道耳弗现代。鲁道夫总是令我想起银河帝国高登巴姆王朝的皇帝。Boulanger 原意是法语里的面包烘培师。
Léon Dupuis。自私怯懦、但名字是狮子的文书。莱昂比赖昂更现代。Dupuis 原意是井。
Homais,H 不发音,奥默读音很接近“艾玛”,本来很不错。但福氏有一条札记,他写道:“郝麦(Homais)这个名字,来自郝莫(homo),意思是‘人’。”要尊重作者的意见。
投机倒把的商人。Lheureux 或者 L’heureux,发音更接近“勒合”,听说很刺耳,尤其与接下来要讲的两个“好”名字相比,很不令人愉快。但根据柯林斯的解释,heureux 在法语里包含“happy、luck、fortunate”的意思。福楼拜故意选用好词,所以推荐用“勒乐”。
Nastasie,许译“娜塔西”其实是 Natasie。不过法语人名中的 s 确实有时发音有时不发。
Félicité,许译为音译,即“费莉西”,中文译过来,与艾玛的钢琴课教师同名,但其实不是一个词。我不同意将这两个人名都译成一样。李译“全福”为意译,原词在法语中有一些宗教意味,指“至福、极乐”(很像中文常说的“洪福”),通常与“完美的”连用。和勒乐一样,也是好词。
在《简单的心》中,女主人公也是一位叫“全福”的保姆。当时的法国人很喜欢给保姆取类似的名字,已经到了陈词滥调被福楼拜收入词典的地步。所以“全福”的意译很合适。
纳博科夫课后第二大题第五小问:费莉西·朗玻乐是什么人?Félicie Lempereur,其译名有二:李译“费莉西·朗玻乐”,许译“费莉西·朗珀蕾”。
在小说第三部中,艾玛与公证员莱昂私通。她向丈夫夏尔谎称去上钢琴课,实则从未上过一节。一次偶然,夏尔遇见朗玻乐小姐,却发现她并不认识艾玛。夏尔追问艾玛。艾玛推托说朗玻乐可能忘了她,并声称有学琴收据。她装模作样地找了半天,自然一无所获。
次周五,夏尔在鞋中发现一张收据,署名正是“费莉西·朗玻乐”。这显然是艾玛与朗玻乐串通的证据。某夜艾玛彻夜未归。夏尔灵机一动,从咖啡馆的《年鉴》中查到朗玻乐的住址。他循址而去,果然撞见艾玛。艾玛谎称生病,留宿在音乐教师家中。夏尔提出拜访,艾玛却说不必,称朗玻乐刚出门。艾玛破产后,朗玻乐前来索要半年学费。可见她也并非善类。
我建议钢琴教师的译名保留“乐”字,与“勒乐”呼应,好词。这三个人名之间,实则存在关联。
“费莉西”一名,音形皆与“全福”相似。然而,其名字长度较短,相关情节也较简短,出场次数不多。但这位钢琴教师,或许象征着艾玛本应珍视的幸福。全福与男人私奔,则代表了另一种扭曲的幸福。两人名字相似,命运却截然不同。至于艾玛,这两种命运皆与她无缘。而“勒乐”,正是她穷尽一生追求幸福的最终所得。
Berthe。比“贝尔特”更加浪漫主义,符合艾玛起名的思路。她之所以选用这个名字,是因为在渥毕萨尔庄园听见侯爵夫人喊过一个年轻女人“白尔特”。意思是“明亮”,来自日耳曼语。这个名字常见于早期法国历史,最著名的是查理曼的母亲“大脚白尔特”,中世纪关于她的传说很多。这类历史女性向来是 [[艾玛的偶像]]。
蓓尔特也不赖,但这是另一部作品里的译名,出自魏小芳译本《情感教育》。福楼拜把阿尔努太太的女儿,玛尔特,笔误写成了“蓓尔特”。
起这个名字,艾玛花了很多心思,也有不少备选。
休养期间,她费了不少心思,给女儿想名字。她最先考虑所有那些有意大利字尾的名字,诸如克拉拉、路易莎、阿芒达、阿达娜;她相当喜欢嘉尔絮安德这个名字,尤其喜欢绮瑟和莱奥卡狄这两个名字。查理愿意小孩子叫母亲的名字;爱玛不赞成。他们上下查历书,还向外人请教。
药剂师道:
“我和赖昂先生前一天说起这事,他奇怪你们为什么不取玛德兰娜这个名字,眼下非常时髦。”
但是包法利老太太坚决反对用这有罪女人的名字……
嘉尔絮安德,现在一般叫“加尔斯温特”,六世纪西哥特国王的公主,布伦希尔德的妹妹。希尔佩里克一世羡慕他的兄弟娶了奥斯特拉西亚的布伦希尔德,因此也向西哥特王室求亲。两人在在鲁昂举行婚礼,结婚一年后,希尔佩里克厌倦了她。加尔斯温特被发现缢死在床。她的死直接引发了法兰克王国历史上著名的王后之战。布伦希尔德为姐姐报仇,与希尔佩里克的情妇芙蕾德贡德一起劝两兄弟国王,前后打了四十多年仗。所以这个名字带着一种高贵的毁灭。
绮瑟,即,伊索尔德,“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”里的女主人公。这是凯尔特人的爱情悲剧故事,年代更早的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影响过兰斯洛特和桂妮薇儿的传说;1865 年被瓦格纳改编成了三幕歌剧,在慕尼黑皇家宫廷与国家歌剧院首演,波德莱尔、普鲁斯特,都极为喜欢。伊索尔德是一个爱尔兰公主。特里斯坦来到爱尔兰,为舅父康沃尔国王马克向她求婚。结果在他带伊索尔德回国途中,两人误食了爱情药酒,从而同陷情网,不能自拔。故事的核心元素是“禁忌之爱”与“毒药”,这也是艾玛的结局,她的情欲也如伊索尔德般无法自拔。
莱奥卡狄,圣莱奥卡迪亚,西班牙一个女基督徒,在戴克里先迫害期间殉教,也就是实在罗马帝国最后一次和最严重的一次对基督徒的镇压里。这个选择很体现艾玛的修道院念书背景。同样,包法利夫妇查历书,是因为天主教历书纪念死难的信徒,每天一个圣者,注明名字,可供参考。
包法利太太之反对的“玛德兰娜”,旧译是“抹大拉”,原是地名,全名应当是“抹大拉的马利亚”,耶稣最重要的一位女门徒,耶稣复活的第一位目击人,后人也把抹大拉用成人名。较为扯淡的《达芬奇密码》,·说她是耶稣的妻子,还出现在《最后的晚餐》里。《路加福音》第八章说,抹大拉的马利亚曾被“七个鬼”附身,后来被耶稣治愈并追随耶稣。《圣经》没说她是妓女,但人们常把她与《路加福音》第七章里一个“城里的罪人”(用香膏抹耶稣脚的无名女人)混为一谈。教宗格里高利一世布道时,就把她们合而为一,宣称是一个妓女,但后来吃书了。后来的传说里,抹大拉的马利亚逃亡法国生活。这可能是历史上最复杂的一个女人了。
查理希望孩子叫母亲的名字,也就是艾玛,这在当时的法国是很传统的做法。但艾玛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成为另一个包法利夫人。她的所有备选名单,无论是意大利式的、凯尔特传说的,还是法兰克王室的,都不属于永镇。
另外,艾玛还想过,如果生男孩的话,想叫他“乔治”,自然,是屠龙的圣乔治。一个罗马骑兵军官,因阻止对基督徒的迫害被杀,也死在戴克里先迫害期间。相传他闻说利比亚有毒龙每天吃一个童女,就跑去用长枪刺杀毒龙,救了英王的女儿。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时,理查一世率军在圣乔治屠龙地附近的一次战斗中大胜,从此圣乔治被视为英国的守护圣人。英格兰国旗上的红色十字架即为“圣乔治的十字架”。
小说的结尾,八九岁的白尔特,这个光明的、日耳曼王室的、侯爵夫人口中的优雅称谓,进棉纺厂做童工,成了狄更斯式的孩子。
Justin。一个狄更斯式的孩子。朱斯坦比朱斯丹、玉司旦现代。
诺曼底大区滨海塞纳省的大城市鲁昂。中世纪诺曼底公国首府,这是一种对鲁昂的印象。贞德的城市、法国北部一座有 [[鲁昂扫墓记#鲁昂大教堂|大教堂]] 的城市,这是另外几种。鲁昂已经是常用译名,不明白许译干嘛非要用卢昂。
Tostes。如今的常用译名,比道特现代。原型是 Tôtes,位于鲁昂北部,差不多在鲁昂与海滨城市迪耶普正中。十九世纪时人口约在五百至一千之间。福楼拜经常客居当地的天鹅旅店。除了《包法利》,《羊脂球》的故事也发生在托特附近。
Yonville l’abbaye。据说,“Yon”的发音接近法语中的“ennui”,厌倦、无聊。
这个发音更接近“永”而非“荣”。原型是诺曼底大区滨海塞纳省的里镇(Ry),位于鲁昂以东。十九世纪时人口约在三五百之间。
Neufchâtel。现名布赖地区讷沙泰勒,位于鲁昂东北部。“讷沙泰勒”一名出现于十二世纪,因征服者威廉的小儿子、后来的英格兰国王兼诺曼底公爵,杰出文士亨利一世,在此修建新的城堡而得名。新堡盛产奶酪。相反,永镇寺却是“新堡地区干酪做得最坏的地方”。
Quincampoix。李译“甘冈普瓦”、许译“坎康布瓦”,现名“坎康普瓦”,位于鲁昂东北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