狄更斯写人,尤其是中下层喜剧人物,都十分鲜活,但是扁平,可以一眼看穿。无论是“一言以蔽之”,还是“我永远不会抛弃米考伯先生”,不管何时登场,都极易辨识。扁平人物是狄更斯的优点。他性格外向,善于观察,笔法也充满生命力,在作家的民主世界里,赋予了这些角色夸张的人性,使他们永驻于人的记忆。
米考伯就不多说了;斯金波尔,一个债多不愁、自命“孩子”的乐天派,是对另一个文人的嘲讽,或者说攻击了一群没心没肺的唯美者,所以活灵活现;杰利比太太,通过望远镜做她的慈善事业,想必也有原型。还有那个养鸟的老婆子,家庭毁于大法官庭,总是去围观庭审,就像预言灾祸的疯子。她养了一群笼中鸟,“青春”“希望”“美貌”,计划在审判日将它们放生。
《远大前程》中,郝薇香小姐很有趣。婚礼当晚被抛弃,穿着婚纱生活在古堡之中,几十年不见阳光,连房子里的钟也都停在她得知未婚夫背叛自己的时刻。但这就是传奇式的人物了;逃犯麦格维奇也是,在澳洲的“白色殖民地”新南威尔士发了财,非要秘密送钱给皮普,让他成为“伦敦绅士”。他逃跑的段落也非常美。狄更斯有一次和家人、朋友坐船游览,表面上说是旅行,实则暗地里采风,记录着伦敦河岸的样子。
还有巴克特探长,推理小说的侦探;德洛克夫人,与郝薇香小姐很像;约翰·贾迪斯,狄更斯的理想父亲,完全的传奇。
但是这个各方面都很成功的作家,有着他难以克服的问题。首先,对于这些小人物和配角,假如你要笑他们、记住他们,狄更斯做得很好,但要是想同情他们,就会有一些难度。狄更斯的哀伤有时会对现代人失效。我也认为他笔下缺乏真正严肃的人物。我必须声明一句,严肃不一定要苦大仇深,看看堂吉诃德。
另外,他的一些主角,比如奥利弗退斯特和科波菲尔,似乎除了可怜,并不丰满。他们在道德上始终如一,过于理想化,以至于平淡。故事中必然会有角色成长,也有角色保持扁平,这是写小说应该接受的常规。但在一众浓墨重彩的扁平人物包围中,狄更斯的主人翁试图“圆”起来,对比之下,反而无趣。
他的两个第一人称主角,科波菲尔与皮普,非常稳定,都不是行动源头,只是居于事件的中心,是最重要的目击者和叙述者。随着剧情发展,人物色彩逐渐变得暗淡。主角隐退。我们不再期待他们发生变化。这种“叙述者”式的定位,有好处,但牺牲了主角的地位,使他们像是生活在光影之间、平静地讲述他人的故事,而非站在故事中心发光发热。
一般来说,第一人称的“我”绝对不是作者,但狄更斯在科波菲尔身上投入了太多自己的生命和感情。结果是,科波菲尔几乎就是狄更斯,同时也是他最喜爱的孩子。他写了他,满足自己成为父亲的必要,抚平了童年的苦楚。这是狄更斯对过往的自我修复,他将自己过去的阴影一一化解。
这就是科波菲尔失败的地方。狄更斯只是让科波菲尔长大成人,似乎长大了,人物就能变圆。但事情并非如此。这个人物的内在性格从未发生变化,他只是被动地沿着狄更斯的修复之路成长。
在中后期作品里,狄更斯开始有能力把主角写圆。萨默森是狄更斯笔下最圆的人物,聪慧、冷静,富有人性,也有一颗了不起的大脑(大脑是否了不起,往往取决于能否处理两种相悖的思想)。科波菲尔成长为狄更斯,而萨默森独立于狄更斯在成长,拥有独立的道德判断力和内在冲突。她不再是单纯的观察者,而是一个主动介入故事、思考复杂问题并且富有同情心的角色。
这一点从狄更斯实验性质般的视角转换中可以看出来。小说第一章是全知视角,介绍大法官庭,飞快介绍人物;第二章部分全知,仍旧借作者的视角观察,但他像是故意眯起了眼睛,只介绍德洛克爵士,隐去了一部分德洛克夫人,完全不说图金霍恩先生;到第三章,直接把视角交给了萨默森。“我开始写这一部分篇章时感到困难重重,因为我知道自己并不聪明,”她慢慢讲,狄更斯随时插嘴。这一视角转换不仅是叙事上的创新,也是萨默森角色深入人心的关键。
狄更斯的“插嘴”,仿佛作者与萨默森在共同构建这个故事。这样一来,萨默森既是独立的叙述者,又和作者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关系,这不仅丰富了她的个性,还增强了整个故事的层次感。
不难发现,狄更斯不在乎结构。《老古玩店》开篇时,他以第一人称引入故事,用旁观者的口吻讲述,营造出一种“局外人”观察的神秘感。然而,在叙述三章后,这位“我”才退出,让位于一个更传统的第三人称全知视角。这种手法仿佛在提醒读者,他们被邀请进入一个异常复杂的世界,但“导游”只是暂时的,接下来他们必须自行探路。这种开头在结构上模糊了视角,使故事既带有个人的主观色彩,又逐渐过渡为全知的叙述。
《荒凉山庄》则相反,由全知视角开篇,再过渡到第一人称视角。通过萨默森的个人视角,狄更斯有意让读者带着一种“二手”体验去理解大法官庭的冰冷和残酷。萨默森的温和视角为全知叙述的冷酷提供了对比,让情感在理性结构的表面下涌动。
狄更斯这种不拘一格的叙事方式可能是他对结构满不在乎态度,但更可能体现了他重视角色与读者的直接互动。他更关注故事的流动性,随时打破传统结构的边界,以求实现戏剧性、抒情性、或是现实的复杂性。相比之下,福楼拜在《包法利夫人》中对结构的严谨态度显得几乎刻板,仿佛将故事放置在一个无可逃脱的框架中,而狄更斯则让他的角色在叙事结构的“自由”中生长,使得每个故事有了更为鲜活和灵动的个性。
书中前半部分,大多数反讽就出自狄更斯。他总是不本分地冒出来,讽刺时会与萨默森的叙述有意切割。所以这本书不是完全的第一人称。到后来,萨默森也不再依靠上帝,而是靠自己做出讽刺与判断。这无疑是一种创新手法。
但这位圆形的主角还是太温良了,像海一样顺从,必须用老式的感受方法去认同她。这对我没什么吸引力。
我其实最想聊的是皮普,诞生于 1850 年 12 月 1 日连载小说上的皮普。他和科波菲尔一样,是一个失败的圆形实验。狄更斯写皮普时重读了科波菲尔,以避免无意识的重复,所以他跟皮普保持了更远的距离。
皮普经历了身份的变化,内心斗争集中在自我认同和道德反思上,成长则体现在从自负、物质欲望强烈,到对真诚人际关系的重新认识上。这种程度的圆形,并不复杂。很多时候,他还只是一个被爱情驱动的人。
科波菲尔身边的人都很有特色,但主角自己面目模糊。而在皮普身边,姐姐、律师、好友,性格都不算特别有特色,凸显他自己变化莫测。
皮普也许是狄更斯最内向、复杂的主角,这个人过于自省,有一种强迫症式的愧疚。所以我们很难对他更严厉。普通读者更是希望他能有一个好结局,最终在夜雾散处,看见月华皎洁,找回内心的平和。
我似乎可以感受到,在皮普身上,还有一种狄更斯无法原谅自己的东西。他好像是想借这个人物,写清楚自己的个人身份与自我认同,但他还没有发掘出那种更现代的东西。他只是写出了皮普精神上黑暗的部分,这是哥特,而不是现代。
得等到卡夫卡的出现,皮普才真正成长、变圆。他从皮普(当然也有狄更斯的其他主人公)身上继续挖掘出一些特质,继而往《在流放地》正式立法:罪行总是毋庸置疑的。这种有趣的属性是狄更斯不曾写过的,但确实从他那里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