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显而易见的,包法利一家从 [[我的《包法利夫人》译名表#托特|托特]] 搬到 [[我的《包法利夫人》译名表#永镇寺|永镇]] ,是文学史上最为精心设计的一次搬家。艾玛从此堕落,经济的、性的堕落,从梦幻、虚幻向现实、丑陋转变。过程中,她丢失了许多东西。迷信地说,东西丢失就是一个个不祥预兆。贾宝玉也丢过通灵宝玉。
根据谷歌地图,从托特到永镇的原型里镇,全长三十六公里,如果途径坎康普瓦,步行需八个多小时,车程只要四十分钟,不过当时包法利一家是坐马车,估算大约要一两个小时。
艾玛在婚礼以后,刚搬到夏尔家时,看见了自己前任结婚时的橘花。这是夏尔迟钝的表现,在迎接新人之前,他甚至没把亡妻的遗物清理干净。此时艾玛已经在思考,她自己的橘花将会如何。而在搬家之前,她把那花丢进火里烧了。
爱玛来到楼上。第一间没有家具。第二间是卧室,尽里凹处有一张红幔桃花心木床;还有一只蚌壳盒子,点缀五斗柜;窗边一张书桌,上面放着一个水晶瓶,里头插了一把白绫带束扎的橘花。这是新娘子的花、前人的花!她看着花。查理发觉了,拿花放到阁楼;爱玛坐在一张扶手椅上(她带来的东西放在周围),想着纸匣里她的结婚的花,凝神自问,万一她死了,这束花又将如何。
有一天,预备动身,她清理抽屉,有什么东西扎了手指。原来是一根铁丝,捆扎她的结婚的花用的。橘花已经在灰尘之中变黄了,银滚条缎带沿边也绽了线。她拿花扔进火里。它烧起来,比干草还快,随后在灰烬里,仿佛一堆小红树,慢慢销毁。她望着它燃烧。小纸果裂开,铜丝弯弯扭扭,金银花带熔化;纸花瓣烧硬了。好像一只只黑蝴蝶,沿着壁炉,飘飘荡荡,最后,飞出烟筒去了。
搬家路上,一条简洁清晰的线索是神甫石膏像,它原本位于包法利夫妇的新居花园中。
这一花园是很规矩的,呈长方形,有一个日晷、四个对称的花坛;构造也朴素,堪称简陋,只有两道土墙、一道荆棘篱笆,外面望见的是田野;日晷是青石板制的,座子是砖砌的;种植物轻装饰、重实用,有成行成方的果树、菜地,野蔷薇稀疏。唯一的特殊之处就在于,在一颗雪松底下,有那座神甫诵经的石膏像。看起来很虔诚,但它很难说是真正的信仰,只是一种廉价的、装饰性的、自我感觉良好的姿态。
侯爵舞会回来的第二天,艾玛站在石像前,开始厌烦,“她的心也一样:一经富贵熏染,再也不肯褪色”,如此一年,“戴三角帽还在诵经的神甫的石膏像掉了右脚,甚至石膏也冻脱了皮,在神甫脸上留下了白癣”。
故事从第一部过渡到第二部后,包法利夫妇搬家离开托特,在去永镇的路上,“那座神甫的石膏像,因为颠簸得太厉害,从大车上掉了下来,在甘冈普瓦(现名坎康普瓦)的石板路上摔得粉碎”。
花园长过于宽,夹在土墙当中,沿墙是果实累累的杏树,靠近田野,有一道荆棘篱笆隔开。当中是一个石座青石日晷。四畦瘦小野蔷薇,互相对称,环绕着一块较为实用的方菜地。院子深处云杉底下,有一座读祷告书的石膏堂长像。
第二天,日子长悠悠的。她在她的小花园散步,在几条小径上走来走去,站在花畦前、贴墙的果树前、石膏神甫像前停一停。往日非常熟悉的这些东西,如今看在眼里却感到诧异。舞会似乎已经离她很远!前天早晨和今天黄昏,中间到底出了什么事,相隔如此遥远?渥毕萨尔之行,在她的生活上,凿了一个洞眼,如同山上那些大裂缝,一阵狂风暴雨,只一夜工夫,就成了这般模样。她无可奈何,只得看开些,不过她的漂亮衣着甚至她的缎鞋,——拼花地板滑溜的蜡磨黄了鞋底,她都虔心虔意放入五斗柜。她的心也像它们一样,和财富有过接触之后,添了一些磨蹭不掉的东西。
每逢晴天,她下楼来到花园。露水在白菜上留下一些银线花边,有些长线明晃晃的,从这一棵白菜挂到另一棵白菜。听不见鸟声,好像全在睡觉一样,草盖住沿墙的果树,葡萄藤仿佛一条大蛇,有了病,盘在墙檐底下。走近了,就见爬着多足的鼠妇。云杉底下,靠近篱笆,戴三角帽的堂长像掉了右脚,连石膏也冻脱了皮,脸上留下一些白癣,还在读他的祷告书。
查理愁眉不展:顾客不见上门。他不言不语,一坐好几小时,不是在他的诊室睡觉,就是看他的太太缝东西。他为了消遣,在家里学干粗活,甚至拿漆匠用剩下来的油漆,试着油漆阁楼。不过他真正操心的,是银钱事务。修葺道特的房屋,太太添置化妆品,还有搬家,三千多埃居嫁资,两年下来,全花光了。再说,从道特搬到永镇,东西不是损坏,就是遗失,还不算石膏堂长像,有一次车颠得太厉害,滚到大车底下,在甘冈普瓦的石路上摔碎了!
从托特搬到永镇,除了神甫石膏像摔碎,艾玛的猎犬也丢了。这是一只意大利种小母猎犬,是一位猎警经包法利医好肺炎后表示感谢,送给艾玛的。猎警是当时一种保护动物的职司,禁止人们违法行猎、损害田产。
艾玛给这只狗取名叫 Djali,和爱斯梅拉达的小羊名字一样,那只小羊有时也被描绘得像小狗一样聪明。
艾玛很喜欢小狗,每每感到无趣,就带小狗散步,抱着它的头亲吻,和它倾诉,仿佛需要安慰的是狗。一人一狗,无话不谈,引出许多心事。在这段精巧的散步插曲中,它变得不仅仅是一只狗。艾玛既是在狗面前自言自语,也是在和另一个自己对话。
在福楼拜的书信里,我们发现他也曾对施夫人的狗如此倾诉。当他深陷情网,没有将这份感情同任何一位亲友诉说,而是带着施夫人的纽芬兰犬前去散步。杜刚说狗叫尼禄,龚古尔则说是萨勃。在滨海塞纳省特鲁维尔的沙地,他双膝跪地,抱住大狗,亲吻它,亲吻女主人刚刚用嘴唇触碰过的地方。然后对着小狗的耳朵窃窃私语,自己则泪流满面。尼禄,或者叫萨勃,第一个知道了他对施夫人的感情。
在侯爵舞会后,艾玛又有更多想说的话,她同包法利说,同猎犬说,还同钟摆和木柴说,她厌倦、不满,但是尚未堕落。可在搬家路上,狗还是丢了。他们花了一刻钟寻找,吹响口哨试图唤回小狗,未果。
勒合当时同车,为了安慰艾玛,殷勤地讲了许多奇怪的故事,他这张嘴倒是利索,说某些狗会想方设法回到主人身边。上下嘴皮子一碰,就举出一些夸张的例子,比如一条狗从土耳其跑回巴黎。
艾玛的小狗大概率是灵缇,一种专为贵族膝头设计的生物。理论上骨骼细如芦苇,皮肤薄得能透出血管的青蓝,体脂率极低,在法国诺曼底阴湿的寒风中,这种狗如果不穿绒衣,会不可自控地战栗。而勒合口中的那条狗,却要完成一场从君士坦丁堡到巴黎的史诗迁徙!像是编出来骗人的,把一只狗说成了神仙。
根据当时的陆路交通,这段旅程直线距离超过 2200 公里,需要横穿巴尔干半岛的崎岖山脉、奥地利的冰雪与德意志的黑森林。这只狗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唯心主义符号,一个没有血肉、不会冻伤、不知疲倦的忠心机器。
这实际上是勒合向艾玛展示的第一件“商品”,不是丝绸,不是高利贷,而是一个廉价的、无需成本的奇迹。这个未来毁灭艾玛的债主,是以一个安慰者的形象首次与她产生深度互动的。往后,他将会诱导艾玛掉入陷阱。
丢狗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情节,但紧接着艾玛与罗多夫在包法利家的私会,如果狗还在,那么事情将大有不同。不过如果有还在,也许它会在罗多夫来访时吠叫,艾玛也会对狗厌烦,就像她后来厌烦女儿一样。
有一个猎警,害肺炎,经他医好,送了他太太一只意大利种小母猎犬;她带它散步,因为她有时候出去走走,独自待上一时,避免老看日久生厌的花园和尘土飞扬的大路。
她一直走到巴恩镇的山毛榉林子、田边墙角的荒亭子附近。深沟乱草之中,有叶子锋利的高芦苇。
她先望望周围,看和她上次来,有没有什么变动,她又在原来地点看到毛地黄和桂竹香,荨麻一丛一丛环绕大石块,地衣一片一片沿着三个窗户。护窗板永远关闭,腐烂的木屑落满了生锈的铁档。她的思想起初漫无目的,忽来忽去,就像她的猎犬一样,在田野兜圈子,吠黄蝴蝶,追鼩鼱,咬小麦地边的野罂粟。随后,观念渐渐集中了,于是爱玛坐在草地,拿阳伞尖尖头轻轻刨土,向自己重复道:
“我的上帝!我为什么结婚?”
她问自己,她有没有方法,在其他巧合的机会,邂逅另外一个男子。她试着想象那些可能发生的事件、那种不同的生活、那个她不相识的丈夫。人人一定不如他。他想必漂亮、聪明、英俊、夺目,不用说,就像他们一样、她那些修道院的老同学嫁的那些人一样。她们如今在干什么?住在城里,市声喧杂,剧场一片音响,舞会灯火辉煌,她们过着心旷神怡的生活。可是她呀,生活好似天窗朝北的阁楼那样冷,而烦闷就像默不作声的蜘蛛,在暗地结网,爬过她的心的每个角落。她想起发奖的日子,她走上讲台,接受她的小花冠。她梳着辫子,身穿白袍,脚上是开口黑毛线鞋,一副可爱模样;回到座位,男宾斜过身子向她致贺;满院车辆,大家在车门口同她话别,音乐教员挟着他的小提琴匣,边走,边打招呼。这一切都多远啊!多远啊!
她喊加里过来,抱在膝盖当中,摸着它的细长头,对它道:
“来,无忧无虑的东西,吻吻女主人。”
随后小狗慢悠悠打呵欠,她望着它忧郁的嘴脸,心软了,于是把它当成自己,好像安慰一个受苦人一样,大声同它说话。
有时候,爱玛拿他的编结汗衫的红边掖到背心底下,帮他打好领结,或者手套旧了,他还想戴,她给扔开了;她这样做,并非像他想的,为了他,而是为了她自己,由于过分想着自己,由于嫌烦。有时候,她也同他谈谈她读过的东西,诸如一节小说、一出新戏,或者副页上刊登的上流社会逸闻;因为话说回来,查理到底是一个人,总有耳朵听,总有嘴唯唯诺诺。她对她的猎犬不就无话不讲!即使是对钟摆和壁炉的木柴,她也一样会讲的。
路上发生意外,车回来迟了;包法利夫人的猎犬,在田地迷失了。大家足喊 [1] 了一刻钟。伊韦尔甚至倒回了半古里路,时刻以为瞥见了,偏又不是;但是没有时间再找,非赶路不可。爱玛又是哭,又是生气,直抱怨查理不好。布商勒乐先生,凑巧同车,试着安慰她,举了许多例子:狗丢了,经过多年,又找到主人。他听人讲起一条狗,从君士坦丁堡回到巴黎。还有一条狗,照直走了五十古里路,泅过四条河;他的父亲有一条长毛狗,不见了十二年,有一天黄昏,他到城里用饭,狗在街头冷不防跳上他的后背。
到了永镇以后,有两个地方比较有意思。一个是镇公所,一个是公墓。
永镇寺镇公所“按照巴黎一位建筑师的图样”盖起来,好似一座希腊神庙,紧挨着郝麦药房的犄角,底层有三根希腊神庙风格的爱奥尼圆柱,二楼有一条半圆穹隆长廊却是罗马建筑特征,横楣还画了一只高卢公鸡,一只爪子踩住宪章,一只爪子举起公道天平。
有三个人很喜欢墓地,一个是在永镇公墓种马铃薯的赖斯地布杜瓦,另外两个是想上艾玛的罗多夫和莱昂,一个“顶好还是追踪那些长眠地下的人”,一个“羡慕坟墓的宁静”。结果艾玛葬在墓地时,罗多夫和莱昂睡得很香,朱斯坦深夜祭拜,赖斯地布杜瓦以为他是偷马铃薯的贼。
马铃薯真的可以种在墓地上吗?人体腐烂后,蛋白质分解为铵盐,进而转化为硝酸盐;骨骼缓慢释放磷酸钙。对于贪婪的块茎作物而言,这里确实是一个富含氮、磷、钾的高效培养基。反正马铃薯不管你是张三李四,只要有肥,它就长。
赖斯地布杜瓦实际上建立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封闭生态循环,他声称马铃薯是“野生的”,但野生土豆只有指头肚大,苦得没法吃。他地里这些,个个长得像胖娃娃。他蹲在坟头大嚼特嚼,吃的就是永镇祖宗。
有一时期,霍乱流行,教堂扩大坟地,推倒一堵墙,在旁边买了三亩地;可是这块新开拓出来的地区,难得有人用,墓冢照常朝大门那边挤。看守又管掘坟,又当教堂管事(这样就从教区死人身上得到两笔收益),利用空地,种了一些马铃薯。不过他的田地本来就小,加之年复一年的收缩,所以他遇到传染病盛行的季节,便左右为难,不知道死人多了应当开心,还是坟墓多了应当难过才是。堂长先生终于有一天发话了:
“赖斯地布杜瓦,你吃死人呢!”
他听了这句话,觉得阴风惨惨,寻思之下,有一时期也就住了手,可是他今天照旧种他的块根,还硬说是野生的。
“啊!是的,单看外表;因为我对社会戴了一副玩世不恭的面具。其实,月光之下,看见公墓,有多少回,我问自己:我是不是顶好还是追踪那些长眠地下的人……”
爱玛轻轻耸了一下肩膀,打断他的话,抱怨自己害了一场大病,偏偏不死;真是可惜!死了的话,她现在也就不至于再受罪了。赖昂马上就说,他羡慕坟墓的宁静,甚至有一晚,他立遗嘱,要人埋他时用她送他的那条有绒道道的漂亮脚毯裹他。他们未尝不希望自己曾经这样生活,所以如今做出一种理想的安排,补充到过去的生活中去。再说,语言就是一架展延机,永远拉长感情。
罗道耳弗整天在树林打猎消遣,安安逸逸,睡在他的庄园;赖昂在那边,也睡着了。
这时候有一个人却没有睡。
松树中间,有一个男孩子,跪在坟头哭泣,他在黑地里,胸脯一起一伏,抽抽搭搭,上气不接下气,难过得什么似的,比月光还柔,比夜色还深。
栅栏门忽然嘎吱一响。赖斯地布杜瓦方才忘记带走他的铁铲,现在寻找来了。他认出是朱斯丹爬墙:偷他的马铃薯的罪犯,总算有了下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