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轻的时候,总是有意无意把《查泰莱》书名念错,念成《查拉图斯特拉的情人》。然后脑子里出现日出,太空漫游的开场小号,加上星战的金黄色字幕不断朝宇宙深处飞去——简直没法再往下读,色情描写也读不下去。在季哥的书架上,《查泰莱》总是包着一张毛选封皮。
常听闻劳伦斯以色情描写见称。他的小说被封禁、被起诉,名声在外,青少年读者都对此报以厚望。我们没有读过金瓶梅、玉蒲团,也会流露出一种暧昧的态度。对于通奸题材,虽不明说,但没有不喜欢的道理。而名著因为淫秽上法庭,似乎也在为文学镀金。司法如同一种反证,变相证明这本书写得很好。然而没有这种道理。
如果我是律师,有法官问我,包夫人宣扬淫秽吗、洛丽塔美化恋童吗。我就说是又怎样;但要问我 1928 年的《查泰莱》是否鼓励通奸,我就得为劳伦斯辩护:不不不,此公是在文以载道,为性平反。
查泰莱夫人在书里批评普鲁斯特,说他枯燥、沉闷、矫揉造作。理应如此。劳伦斯当然不喜欢普鲁斯特。二十世纪初,大部分严肃作家都想玩文本,劳伦斯是个特例,和他们显然不是一个路数。他是个爱说教的性情中人,一个性博士,他想的是换一种方式深入探究两性关系,进而探究社会,弘扬道德义务。有一些无聊的人希望作家同时也是先知、政治理论家、文化道德家、哲学家,他碰巧都是,就像托尔斯泰。
据说劳伦斯还是个优秀的诗人,有一双不会出错的耳朵,知道诗行得在哪里适时收尾。但我先看了小说,不下十次读到查泰莱夫人用子宫感受东西,重复、唠叨、情绪化,似乎也是诗人的特色。
他也是个性爱派的福音传教士,重视官能,排斥理性,鼓吹抒情的性,让性无能和邪恶挂钩,作为冷酷工业文明和阶级关系的象征。他不知道在现代阳痿已成福报。像道德家推崇道德一样,推崇性爱和原始,反对工业,劳伦斯主张,工业是丑的,工业离自然的美与快乐非常遥远,工业时代的平民,都无异于旧社会中的奴隶。
但他还说,要相信故事,不要相信讲故事者。他说艺术这个行当,是为了揭示人与他周遭宇宙之间在瞬时当下的关系。可是他本人的演讲如此高亢,对自己的观念又那么信心十足,似乎与所讲故事中的人物一致,与社会的关系近,与宇宙的关系远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应该怎样才能去相信他呢。
我认同色情描写的时代价值,但并不赞赏。小波同志写性的喜剧性,就要比劳伦斯写性的抒情性高明许多。坦然地接受性,而不是一直念叨性是好的、工业是坏的。前一种下流至少有一半是因为趣味,后一种则带有强烈的目的,很多现代人估计也对此无动于衷。
不时地我也会产生一种想法:在过去,性的地位被高估了。现如今,人们在一些场合,更加光明正大地谈论性,但不见得有什么自然之美的提升。
劳伦斯的创意在于从女性视角写性,并认真表现其中的感官快感。同为男性的厄普代克觉得他写得很有说服力;但也有女性作家说他一点儿不懂女人;门罗说读他的东西感到不安,因为性的描述,她成了其他作家的描述对象,使她质疑自己如何还能成为一名作家。
归根结底,性的主题我不是特别关心。相比之下《儿子与情人》更吸引我一些,那种不加掩饰的、令人窒息的家庭关系,紧张的同居生活,几乎在命令人强行阅读下去。但这个母题已经被其他人写得很好。
他最出名的《查泰莱》,与《鲁滨逊》,还有那些反乌托邦小说,反而是一类书。劳伦斯跟其他英国作家,笛福、奥威尔、赫胥黎,都是一路人,他跟赫胥黎就走得很近。他们都是社会观察家,爱写某种社会氛围,爱写充满活力和反抗精神的偷情,爱写野蛮人和真实欲望,最终目的都是文以载道,像是儒家学派的分支。外国人尊他为教士,我愿敬一声夫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