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楼拜合作最久的出版人,叫米歇尔·列维。他会跟作者签署独家合同,在当时很先进。
1856 年 12 月,米歇尔·列维出价八百法郎买下《包法利》的版权。八百法郎,只够艾玛还一张期票。次年 4 月,米歇尔·列维出版社推出《包法利》单行本,畅销。十年之后,福楼拜写道:“我的出版商因为良心不安,在我并未开口的情况下,又给我了五百法郎。”
在那个时代,作家和出版商的关系不同于今日。知识产权法还不存在,作家只收一笔稿费就卖掉了作品。只有当一本书销量特别得好,出版商才会发发善心,再支给作家一笔额外的稿费,如同小费。
在此期间,福楼拜以傲慢回敬。《包法利》的成功,也让他有了选择出版商的权力,不再允许出版方对内容指手画脚。1862 年,他以一万法郎的高价把《萨朗波》的出版权利卖给列维。出版的前提,就是列维事先不看福楼拜的手稿。
现代社会,出版商有印刷、开单、运输、编辑、广告、会计等全套现代化设备,一队又一队的专业人士摩拳擦掌,就等拿到手稿。但一想到出版商真的要读他的手稿,福楼拜就惊恐万分。他认为出版商的职责不过就是支付稿费、负责印刷。我认为校对员、赞助商、鼓励师,也是出版商应该承担的工作。反正他们不负责修订。
1869 年 11 月 17 日,《情感教育》两卷本小说也由米歇尔·列维出版社出版。
列维死后,他兄弟继承了出版社,几经周折,出版社被阿歇特出版公司收购,阿歇特现在是法国第一大出版集团,已经归维旺迪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