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[“农业展览会”]] 一章,一群乡下妇人、女用人穿着蓝袜子,打草地上经过。十九世纪的蓝袜子,依现今标准应是灰色,价格相比黑袜低廉,多为下层人士日常穿着。
到了十八世纪中叶,继承了丈夫遗产的英国女史,伊丽莎白·蒙塔古,在伦敦领军成立了文学团体。她有钱有闲,如女王,聚拢起一班学识丰富,对文学艺术均有了解和兴趣的才女,女作家开路先锋范妮·伯尼也在其中,另外也有一些男性成员,如塞缪尔约翰逊博士。
其中有一位男性常客,是个现今不大知名的植物学家,因为不够富有,没有正装,总是穿蓝袜子加入他们。结果蓝袜子在聚会中蔚然成风。这帮学究娘子军衣着潇洒,一般女士穿黑色丝袜,她们则穿蓝色绒线袜,故名“蓝袜社”。社内不聊时尚,多聊文学。
由于侵犯男性重地,激起众怒,[[威廉·黑兹利特]] 就痛骂这帮女流之辈是“臭气熏天的社会败类”。“蓝袜子”一词也逐渐变成男性拿来讥讽女性附庸风雅的贬词。
同时代,大约 1714 年至 1745 年之间,另有一男性文友俱乐部“涂鸦社”,专门拿女人卖弄学问的事来揶揄取笑。当中出了名的成员,有斯威夫特、蒲柏。
蒲柏攻击性向来很强,他连同剧作家约翰·盖伊,还有创造了“约翰牛”形象的讽刺作家约翰·阿布斯诺特,在 1717 年合写了一部讽刺闹剧《大婚之后三小时》,以“手痒爱涂鸦的蓝袜子”取笑剧中女诗人。该剧推出后只演了七场便草草下台,口碑也差,气得蒲柏此后再也不写戏剧了。不过约翰·盖伊后来在 1728 年写了一部三幕民谣歌剧《乞丐歌剧》,备受好评。
在福楼拜看来,把蓝袜子作为贬称,全都是庸见。俗人才把这个词用于任何对知识感兴趣的女人,还要引莫里哀为证:“当她才情大发时”云云。但他自己也批评科女士,说她写东西蓝袜子味儿重。在埃及时,还高兴地发现那里的女才子这个词,“almeh”,逐渐失去了它最初的含义,开始指代妓女。
小波同志很看不起蓝袜子,认为乔治艾略特也得归于其中,他借书中人物之口,说她们写的东西很可怕。他说的是,“女的要是没本事,写起东西来比之男的更是十倍地要不得”。就毗邻那一句著名的“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