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59 年的《老实人》,福楼拜读了二十来遍。他很喜欢伏尔泰,同辈法国人认为伏尔泰“学识浅薄”“因咧嘴怪笑而闻名”,在他看来是一种庸见。
在 1844 年,就对他的朋友路易斯·德·科尔默南声称,他已经把这本书翻译成了英语。但据说他的英文糟糕,连地名都抄不对:1866 年,在关于伦敦南肯辛顿博物馆(现在叫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)的“彩色明顿瓷砖”的笔记中,他把“Stoke-upon-Trent”抄成了“Stroke-upon-Trend”。
这是一本讽刺小说,犀利、活泼,主要讽刺了莱布尼茨、蒲柏等人的“乐观主义”,据说这个词就是伏尔泰发明,用来讽刺他们的。这些乐观主义者无视《传道书》,又得到了教会的许可,认为“我们的宇宙,在某种意义上是上帝所创造的最好的一个”。
而伏尔泰不同意这一点,他质疑上帝(“可别告诉我的仆人,免得他半夜偷偷把我宰了”),无法理解这样的世界怎么会发生里斯本大地震。这个当时最著名的欧洲人,在地震当年就写了一首《关于里斯本灾难与自然法之诗》,挑战“神义论”。别人说上帝正义、至善,他都不相信,要和地震一起动摇上帝的信誉。
今天我们并不关心十八世纪哲学界的争端,但依然着迷于这个故事的节奏:一系列灾难接踵而至,以荒谬、无情的速度快速展开,犀利、活泼。老实人经历了陌生世界的大冒险,他就像是堂吉诃德(那么邦葛罗斯就最接近桑丘),经历了“八十页环游世界”,再把环游世界的故事分裂成由不同主角讲述的奇遇。
他写一些没有血肉的形象,同时是某种理念的代表,这些形象的行动都很自由,体现了伏尔泰叙事的非凡能力。伏尔泰不是对痛苦不关心,他只是能把痛苦的重量减轻。他并不煽动读者的情绪,而是神采飞扬,激发我们对叙事活力的感知。
居内贡,一个全家被杀、自己被辱的女主角,她肚子被捅了一刀,然后治愈,沦为洗衣妇,在荷兰和葡萄牙被转卖,由两个不同信仰的男人轮流“保护”,起初“面色鲜红,又嫩又胖,教人看了馋涎欲滴”,后来“皮肤黝黑、满眼黏液、胸脯平坦、一脸皱纹、两臂发红龟裂”。所有的情节都发生在第八章。
居内贡的用人,一个只剩半边屁股的教皇女儿,依次口述她从十三岁开始经历的战争、屠杀、人祭、贫困、卖淫、轮奸、饥荒、鼠疫、分尸、砍头、绞刑,最后是食人,饥饿的土耳其士兵发现了女人臀部不寻常的营养,哦,还有人们梦想的黄金国。这些事发生在两个章节里,很奢侈。
还有一个独眼独耳、沦为乞丐和奴隶的家庭教师,这些人物就像纸片一样的卡通角色,就像汤姆和杰瑞。
在“憨第德”前后,伏尔泰还写过《查第格》《天真汉》,都不长,读起来很轻松。给人一种感觉,像是写得偏长的短篇小说。
《查第格》写于 1747 年,像是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,还是福尔摩斯的先驱。伏尔泰大概是为了哲理写这个故事,结果有一个段落,查第格成了归纳推理的英雄。
查第格在小说里是一个智者、国王聪明的顾问。王后的狗和国王的马不见了。查第格说自己没有看到它们,却知道母狗长了一对长耳朵,左前腿瘸了,最近怀了小狗;马则有五尺高,马蹄很小,尾巴有三尺半长。他还说,马的蹄掌是用银子做的,而那用金子做的嚼子上还有装饰物。
国王和王后都觉得是他偷了狗和马。查第格却坚持说自己没见过。国王和王后不能相信,鞭打了它。结果狗和马被找到后,人们发现他的推理是对的。因为母狗下垂的耳朵和乳房在沙子上留下了记号,而且一只脚留下的脚印比另一只深;马吃光了五尺高的拱廊上的叶子,尾巴扫过的灰尘有三尺半长,石头上留下的记号则说明了马嚼和蹄掌的情况。跟福尔摩斯推理华生是军医一个味道。
《天真汉》写于 1767 年,讲一个在加拿大部落成长的人来到法国,各方面都格格不入,有点像美丽新世界。这本书也充满戏剧性,但跟前两本不太像,没那么伏尔泰,还有一些感伤。